三部门发文规范国际科技组织成立登记

2026-07-04 16:49:58

  民政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印发《国际科技组织成立登记指引》,《登记指引》要求,成立国际科技组织应当同时具备社会团体法人的基本条件和开展国际合作的基础条件。具体包括适当的中外发起人、一定数量的会员、规范的名称、规范的组织机构、固定的住所、合适的拟任负责人和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合法的资产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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